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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悲劇「兒持刀弒母」!律師爭取減刑 國民法官判20年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顧守昌 武紹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7 18:2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7 20:44

台南歸仁區一名58歲男子,長期照顧中風臥床的老母親,疑似不堪壓力,2023年底竟持刀殺害媽媽,還試圖自傷逃逸!檢方求處「無期徒刑」,兒子律師則主張「情堪憫恕」,爭取減刑為8年刑期。法官認為,兒子手段兇殘,一審判20年徒刑。

圖/TVBS

 
緊急將70多歲年邁老母親送醫,胸口多處刀傷,送醫仍然不治,持刀殺害媽媽的,竟然是58歲的兒子,這是發生在2023年底,兒子弒母後,還騎車逃離住家,在公墓自傷。

住在台南歸仁的58歲許姓兒子,專職在家照顧中風臥床的老母親,疑似長期承受照護壓力,竟然持刀猛刺母親左胸3刀致死,還傳訊息給家人說「媽媽不痛了」。

死者女兒(2023.12.13)「弟弟照顧她太多了,可能壓力太大,把她(媽媽)殺了,沒有喝酒還好,喝了酒就不像人。」
 

檢方起訴時,認定許姓兒子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應加重量刑而請求無期徒刑,兒子律師則表示,兒子長期照顧母親辛苦,在警詢及檢方偵詢時也都認罪,認為「情堪憫恕」,爭取減輕為8年的刑期,案件經過國民法庭兩年多的審理,一審判20年有期徒刑。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怡孜「認為被告並無刑法第59條,犯罪情狀顯可憫恕的情形,而不予減刑。從重量刑的因素,這部分有被告手段的兇殘,具有反社會性人格,嚴重攻擊傾向,行為後選擇自殘、逃避責任,在有選擇的情況下仍加以犯罪。」

法院量刑空間,有死刑、無期徒刑,和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並未酌減量刑,考量即便兒子不堪長照壓力,但手段兇殘、具有反社會人格,事發後還自傷逃避責任,因此一審判20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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