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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神棍一人演三角!心靈操縱少女4度侵犯猥褻 判8年2月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7 18:1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7 18:18
台中男一人演三角,4度侵犯猥褻14歲國中女學生,判8年2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男一人演三角,4度侵犯猥褻14歲國中女學生,判8年2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王姓男子,才因犯下兩起妨害性自主罪,2022年10月才刑滿出獄,結果他又於2024年7月,與14歲國中女學生網戀,且分別扮演男友、男友叔叔與流氓,心靈操縱對方,且王男更以消除惡靈名義,對女學生3度猥褻,事後女學生舅媽認為姪女有異,這才揭開王男惡行,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等4罪判王男8年2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王男曾因性侵案件,被判9年9月、10月,2022年10月才出獄,沒想到他不知悔改,2024年7月再度犯案,利用社群軟體與女學生互動,情竇初開的女學生誤以為是愛情,很快就與王男網戀。

 

而同月底,王男用男友叔叔告知女學生「卡到陰」,跟王男見面可以「去陰」,女學生信以為真讓王男到她家,接著朝她掀衣摸胸、侵犯得手。同年9月,王男再以叔叔名義約女學生碰面,前後3度猥褻女學生。

接著王男也用男友身分對女學生情緒勒索,要求女學生拍攝不雅照與不雅影片,並冒充流氓,強調只要拍了「就可以救男友,沒拍會有麻煩」,全案經女學生舅媽察覺姪女怪怪的,一問之下才得知此事,警方同年12月前往王男住處拘提他,並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王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有對話紀錄、不雅影片佐證,認定王男趁女學生年幼,前後對她侵犯一次、猥褻三次,加上累犯加重,同時考量一切情狀,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以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8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妨害性自主罪#卡到陰#神棍#台中地院#網戀#侵犯#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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