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營區25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4歲謝姓女騎士違規闖紅燈,警方立即鳴笛示意停車,但謝女卻加速逃逸,最終在楠梓區自撞身亡,檢警驗血後檢出謝女有0.09毫克,謝女母親無法接受,強調女兒很乖並要對警方提告,檢方將再抽取其眼球液複檢,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也解釋必要性,強調人體死亡後會自動分解產生酒精,可能出現誤差,眼球液是最精準的方式,2024年台中也有一起靠眼球液還清白的案例。

後續檢警也在謝女血液中,驗出酒測值為0.09,因低於0.15毫克,所以不被認定為酒駕,不過為求謹慎,檢方將再抽取謝女的眼球液,釐清其酒精及毒品藥物反應。
至於抽眼球液的目的為何?高大成解釋,人體死亡後,血液中的乳酸及其他發酵物質會進行分解反應,進而產生酒精,因此單靠死後抽血數值,可能出現誤差。高大成也強調,眼球液內則沒有東西發酵,酒精也不容易代謝,相較抽血檢驗,確實為更準確的方式。

而回顧過往,台中市2024年有一起靠抽取眼球液還清白的案例,一名22歲施姓男大生3月19日騎車行經北區崇德路、太原路時,遭63歲黃姓男救護車駕駛撞死,起初施男經抽血檢測有酒精反應,但施男家屬提出異議,檢方再抽取施男的眼球液進行複驗,最終確認施男無酒精反應,黃男依過失致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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