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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惡狼騙女慶生竟下藥性侵、逼拍裸照 1人逃25年法院不抓了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6 16:53
小花藥效發作遭3人性侵得逞,事後還拍下裸照威脅不准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小花藥效發作遭3人性侵得逞,事後還拍下裸照威脅不准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5年前台南陳姓、王姓及鄧姓男子3人,趁小花(化名)生日時以慶生的名義邀她到KTV唱歌,沒想到3人色慾薰心,趁對方上廁所之際在飲料中下藥,導致小花藥效發作遭3人性侵得逞,事後還拍下裸照威脅不准報案。小花崩潰報警,警方也抓捕王、陳到案,但至今仍未逮捕到鄧男,如今案發已超過25年過了訴權時效,法院諭知免訴。

根據判決指出,1999年12月9日1時30分許,陳、王及鄧姓男子3人,假借替小花慶生,邀請她到麻豆區某KTV唱歌,怎料3人不懷好意,趁小花如廁時將不明藥物摻入飲料中。小花不知情喝了被下藥的飲料後藥效發作,昏昏沉沉的被3人帶去一處民宅性侵得逞。

 

可惡的是,3人完事後還對小花拍下裸照,威脅她不准報案。小花不甘受辱向警局報案,經追查,陳、王先後落網;鄧男則展開逃亡,由於他涉犯藥劑強制性交及恐嚇罪,同年8月4日被法院發布通緝。

如今25年過去,鄧男始終未落網,根據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5年來計算。案發時間是1999年12月9日,加上25年及4個月又13天,屆滿日為今年4月21日,所涉上述2罪嫌的追訴權均已因時效到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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