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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高雄餐廳「宗教」禁導盲犬挨轟 老闆駁:人坐門口、狗放外面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6 12:5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6 12:51
導盲犬使用者要用餐,卻被老闆以宗教因素禁止導盲犬進入。(圖/示意圖)
導盲犬使用者要用餐,卻被老闆以宗教因素禁止導盲犬進入。(圖/示意圖)

高雄一名導盲犬使用者黃先生,日前與導盲犬到苓雅區穆斯林餐廳用餐,沒想到卻被老闆以「宗教」為由拒絕導盲犬入內;遭投訴的餐廳老闆則澄清,沒有拒絕對方,而是安排他們坐在門口附近,並將導盲犬放外面。對此社會局表示,會主動輔導並函文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接受四小時之講習。

黃先生向《TVBS新聞網》表示,24日傍晚5點多左右來到苓雅區的穆斯林餐廳用餐,一進去有跟店家表明說有導盲犬,怎料卻被當場拒絕。雖然黃先生有向業者解釋,以現行法規,導盲犬是可以進出,但還是以「清真寺不得帶狗入內」的規定回絕。

 

黃先生指出,「尊重宗教,更沒有要上升到對立」也強調沒有要進清真寺,只是要用餐,畢竟這個場合是餐廳,如果用宗教的理由拒絕導盲犬,也等於是拒絕視障者。

民眾帶導盲犬上餐廳認遭刁難。(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縱使法律有明確規定「導盲犬得自由進入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但還是有許多店家未遵守!黃先生感嘆,常發生拒絕入內用餐、住宿、搭車等情況。呼籲外界理解,沒有導盲犬,視障者根本無法行動,盼望環境可以愈來愈友善。
 

針對拒絕導盲犬入內一事,餐廳業者馬老闆向《TVBS新聞網》回覆,有向黃先生解釋,這邊是清真寺的餐廳,宗教因素在店門外有告示「嚴禁狗入內」但導盲犬是狗,確實也為難餐廳。因此有跟黃先生說,「將導盲犬放在外面,安排他們坐在靠門邊的位置;要結帳或有其他需求人員都會協助」雙方都不影響。不過最後他們選擇離開。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餐廳、公共場所不得拒絕導盲犬自由出入。 導盲犬是協助視障者行進的工作犬,不是寵物,所以不能以寵物不得入內為由拒絕。對此,高雄市社會局指出,接獲通報會主動輔導並依同法第100條規定函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接受四小時之講習。社會局說明,店家於每週二至週日營業,將於營業時間至該店家輔導併函文改善。

導盲犬使用者寶媽日前前往起家雞用餐遭拒。(圖/翻攝自寶弟-Bobby的導盲記事)


 

事實上,導盲犬進入餐廳被拒絕的事情也常發生,去年台北一名導盲犬使用者「寶媽」前往「起家雞光復店」用餐,怎料入店時,女服務員以「寵物不可以入內」為由,拒絕讓視障者帶著導盲犬進入餐廳。即使朋友解釋這是合法的工作犬,服務員仍堅持立場拒絕,最終他們只好離開。消息曝光引發議論,事後起家雞也在官方粉專致歉。
 


#罰鍰#導盲犬#穆斯林餐廳#苓雅區#拒絕#社會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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