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虐童案」歷經北院國民法官密集審理,今天一審判決出爐,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她的妹妹劉若琳則判18年有期徒刑,法官痛批姊妹倆「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劉若琳委任律師說,等收到判決書後,再分析明確訴訟方向!

這是第n次剴剴的網路爸媽們到北院外聲援,終於迎來國民法官一審宣判這天...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考量其等犯罪動機為以虐取樂,行為惡性重大,犯罪所生的危害之鉅,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等情,判決被告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被告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
姊姊劉彩萱法官認定他,長期對剴剴施暴凌虐,犯罪情節嚴重,責任刑上限應該是法定刑內最高刑度,也就是無期徒刑,而且她在證據調查幾乎快結束時,才坦承部分犯行,對於釐清犯罪事實跟節省刑事司法成本毫無助益!
至於妹妹劉若琳,判決理由為,附和姊姊施暴凌虐,還以虐待取得優越感,始終否認犯罪而且犯案後還刪除對話紀錄。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林帥孝:「我們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被告二人處以我們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尤其是在被告劉彩萱的部分,能夠求處無期徒刑,至少能夠回應我們,對她長期監禁讓她不會出來再犯,再凌虐幼童的期待。」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林帥孝:「其實比較困難的地方就是,妹妹的部分因為她之前有湮滅一些證據,所以呈現出來的證據不多。」
有沒有要上訴會再跟家屬討論,北院國民法官破天荒密集審理,只可惜被迫結束生命的剴剴,沒有機會看到欺負他的人被法律懲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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