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女子107年在咖啡店喝奶茶,竟遭「遊艇大亨」張姓男子下藥,趁機摻入FM2,事後女子提起民事訴訟,法院認定張男行為惡性重大,判賠34萬5280元,張男上訴仍遭駁回,法院認定張男行為惡性重大,判賠34萬5280元,張男不服提上訴遭駁回確定。

被害女子離開咖啡店,即向母親求助,由母親載返家,張男觀察多時後見無法下手,才於當晚10時25分離開該附近。被害女子由母親接走返家後,昏睡到隔日,感覺異常的她,到醫院採尿檢驗,報告證實體內含有FM2成分,也就是俗稱的「迷姦藥」,警方經比對咖啡店與周邊監視器畫面,逐步鎖定張男為嫌疑人,並於數日後前往其住處搜索,當場查獲FM2藥物。檢警監視器畫面,張男當晚在咖啡店附近的街道徘徊近兩小時,不斷反覆走動、甚至開車繞行,形跡詭異,甚至狡辯為找車位、找女友、買早餐、吃宵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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