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廖姓工程師畢業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並且具有電腦科學碩士、語言學碩士雙學位,回來台灣後在某知名遊戲開發商任職,卻在14年後因不擅交際、不以遊戲為樂等原因遭到解雇。廖男不滿提告希望復職,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公司已多次給廖男機會,他卻屢次未達標,判決遊戲開發商解雇合法,駁回廖男請求。
判決書指出,廖男畢業於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具備電腦科學碩士、語言學碩士雙學位,擁有資訊等相關學識與技術,並於2011年在知名遊戲開發商中任職,持續擔任工程師、資深工程師近14年,每月薪資為4萬2950元,但在2022年起,該公司主管卻以廖男年紀漸長、不擅交際等原因,對他記申誡1次並扣薪2000元作為懲處。
除此之外,廖男指控遊戲開發商,他無故被調至遊戲前端的職位,公司卻未給予適當專業技術培養,最後又以「未能完成被交付之工作任務和未主動並即時轉知主管而造成公司營運缺失」為由,記1次小過並扣薪6000元。廖男最後遭到資遣,他不服提告希望復職。
遊戲開發商反駁,直指廖男對遊戲認知很膚淺,導致企劃人員需要多次詳細解釋相關細節,比如遊戲中的HP代表血量的意思,廖男身為遊戲工程師卻不知道。事後公司將他從後端調至前端作業上,還指派工程師讓廖男諮詢,期間反覆開會確認進度,廖男卻都沒有回應,兩個月後才坦承進度為零,自己沒有能力完成項目。遊戲開發商無奈指出,期間多次給予廖男機會,他不僅拖累專案進度,評量也未達標,已符合勞基法資遣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