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臉丟到國外去!屏東一艘遠洋漁船,去年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船長竟然指示外籍漁工,非法獵殺「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再當成誘餌來吸引鯊魚,結果被加拿大政府發現,通報我國,船長、7名外籍漁工都被逮。

深夜的漁港,聚集多位刑警,海巡署人員登船查驗,各個船艙都不能放過。
專案小組:「要叫人下去看,看裡面是有什麼東西。」
搬動密艙的門,漁工在冷凍設備中,搬出一大塊魚塊,就是因為這艘遠洋漁船,竟然宰殺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當魚餌。
專案小組:「船上裡面只有一個台灣籍,就是那個我國的對船長而已,其他都是名冊上面的。」
原來,屏東一名67歲吳姓船長,去年開著琉球籍遠洋漁船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疑似指示外籍漁工獵殺海豚,用血塊當成誘餌吸引鯊魚,藉此提高捕獲量,結果消息傳到加拿大,被加拿大聯邦漁業及海洋部發現通報,丟臉丟到國外去。
專案小組搜索漁船,找到被切割的鯊魚魚鰭、還有大量鯊魚肉塊,雖然鯊魚並非保育類,獵捕並不算違法,但在海上殺害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就是非法的,吳姓船長10萬元交保,和其他7名漁工都被限制出境出海,形同斷了海上工作這條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