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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學長裝醉求載回家!強脫學弟褲欲「霸王硬上弓」 下場慘了

記者 張庭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27 11:5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7 11:57
新竹一名學長裝醉請學弟載回家,怎料竟試圖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學長裝醉請學弟載回家,怎料竟試圖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碩士學生小明(化名)假裝自己喝醉,請學弟小王(化名)騎車載他回家。怎料,小明一到住處就強壓小王在床並脫掉褲子,意圖性侵,小王嚇壞立刻反抗逃跑,事後提告。新竹地院審酌,小明事後有悔意且取得小王原諒,最終依《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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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小明於110年3月12日凌晨0時47分左右在某間餐廳,傳訊息給同校學弟小王稱自己喝醉,要求前來載他回租屋處。到家後,小明以天氣熱為由先脫光自身衣物。接著再強行擁抱小王,並將他壓在床上、脫掉褲子。

小明行徑惡劣,還從旁邊櫃子拿出潤滑液與保險套,更試圖坐在小王身上性侵,小王嚇壞立刻扭動身體掙脫魔掌,所幸最終躲過一劫。後續小王立刻前往派出所報案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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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所述,小明思慮不周,為了滿足個人私慾,竟以酒醉為由對前來幫忙的小王強制性交,妨害小王的自主決定自由,所為極為不該。所幸小王抵抗拒絕後,小明就停止侵害行為。

法官審酌,小明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小王也稱有感受到小明誠意,願意原諒他。衡量小明犯罪目的、手段等等狀況,最終依《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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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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