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6點36分,在台中市東區發生一起機車火警,一處公寓內的機車停放區,44歲的陳姓男子自稱為女子的前男友,有感情糾紛,他出現在公寓機車區,把女子機車的車廂打開後,倒入不明液體點燃後,機車瞬間起火燃燒,還波及一旁4台機車,其中2台有明顯損傷,附近民眾嚇壞,趕緊幫忙滅火,所幸消防隊員火速前往,阻止火勢擴大。


被點燃的機車女車主表示,陳男為追求者,並非前男女朋友關係。第三警分局說明,在確認犯嫌身分後,立即向台中地檢署聲請拘票至陳男家中拘提,並於案發後8小時內,迅速將男子緝捕到案,並將他依涉嫌《刑法》第173條放火罪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羈押。

第三警分局說明,民眾面對問題應理性溝通,切勿藉故生端,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警方對於觸法分子都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