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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與小三會計「外遇生子」還想奪產逼宮 董娘忍30年告贏了

記者 林雅婷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25 14:2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5 14:29
南部某知名機電公司董事長沈男與女會計詹女婚外情長達30年。(示意圖/pixabay)
南部某知名機電公司董事長沈男與女會計詹女婚外情長達30年。(示意圖/pixabay)

南部某知名機電公司董事長沈男與女會計詹女婚外情長達30年,兩人育有一子,並與元配洪姓女子共住一個屋簷下10多年。怎料詹女野心不僅於此,她干涉家庭、試圖奪取沈男事業,甚至連子女在中國結婚時,把喜帖上印自己名字當作元配。最後洪女忍無可忍對她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詹女應賠償25萬元,全案定讞,三人長達30餘年害恨糾葛也落幕。


 
根據判決指出,1984年至1986年詹女擔任沈姓董座的公司會計,雙方日久生情,1993年在大陸經商時生下一名兒子,後由沈姓董座認領,將母子帶回台灣與元配洪女同住。洪女傷心欲絕,但為家和選擇隱忍,殊不知詹女變本加厲,不僅對外自稱是「沈太太」張羅一切家務,甚至連正子女在中國結婚,要求洪女不能出席,並將主婚人名字改為詹女,2018年更慫恿沈男奪取共同事業。

直到2021年沈男與元配洪女發生衝突口角被控家暴、恐嚇,詹女才在警局裡自稱自己是沈男的「另一個妻子」,洪女終於忍無可忍,提告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案經法院審理,詹女表示,此案早已超過10年的民事追訴期,自己與沈男僅為事業夥伴,並無侵犯洪女的配偶權。洪女的子女則出庭打臉詹女,指她逼宮多年,婚禮喜帖確實印有詹女名字。一審高雄地院判詹女須賠償25萬元,雙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董事長#婚外情#元配#配偶權#結婚#董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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