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某知名機電公司董事長沈男與女會計詹女婚外情長達30年,兩人育有一子,並與元配洪姓女子共住一個屋簷下10多年。怎料詹女野心不僅於此,她干涉家庭、試圖奪取沈男事業,甚至連子女在中國結婚時,把喜帖上印自己名字當作元配。最後洪女忍無可忍對她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詹女應賠償25萬元,全案定讞,三人長達30餘年害恨糾葛也落幕。
直到2021年沈男與元配洪女發生衝突口角被控家暴、恐嚇,詹女才在警局裡自稱自己是沈男的「另一個妻子」,洪女終於忍無可忍,提告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案經法院審理,詹女表示,此案早已超過10年的民事追訴期,自己與沈男僅為事業夥伴,並無侵犯洪女的配偶權。洪女的子女則出庭打臉詹女,指她逼宮多年,婚禮喜帖確實印有詹女名字。一審高雄地院判詹女須賠償25萬元,雙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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