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酒後駕駛,遇到員警盤查不停,加速催油門,結果車子自撞分隔島,駕駛當場被拖下車壓制,第一句話說「想去上廁所」,剛沒說完多久,整輛車起火燃燒,貪杯酒駕不只讓自己的車子燒毀,後續罰鍰加上違規罰單,最多可罰20萬8千元。

警方:「自撞自撞了,小心小心,下車下車跪著,手給我給我。」
自己撞車,駕駛拖下車壓制,他第一句話竟然是。
警方vs.酒駕男:「喝酒嗎,(我可以尿尿嗎),你等一下,你不是要尿尿,我這裡需要一台救護車。」
32歲的簡姓駕駛只有手腕擦挫傷,但他渾身酒氣,已經超標,酒駕現行犯逮捕,而車頭撞毀沒過五分鐘,疑似漏油,開始起火燃燒。
目擊者:「兩輛追過來後來繞了一圈,突然之間迴轉的時候,撞上橋墩。」
17日凌晨三點,仁武警方巡邏到八德南路、京富路口,小客車攔查不停,員警尾隨一公里,車子開到左營民族一路、大中路口,失控自撞分隔島,引擎蓋冒煙起火。
澄觀派出所副所長馮佳欽:「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依現行犯逮捕簡男。」
駕駛喝酒不想被抓,逃逸加速催油門,下場自撞分隔島,整輛愛車燒得焦黑,剩下車殼支架,車子毀了,另外,他酒駕、危險駕駛、拒檢逃逸、紅燈越線和闖紅燈,罰鍰加一加,最高可罰20萬8千元,一時貪杯酒駕上路,變成連鎖效應般的懲罰。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