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33歲黃姓工程師,因見到身穿短裙的女性即產生衝動,去年9月間,他在某連鎖藥妝店消費時,發現1名身著短裙的陌生女子,頓時萌生色心,趁隙偷拍對方裙底風光,遭女子當場察覺並報警處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黃男行為嚴重侵害被害女子身心,日前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判決指出,黃姓工程師與被害女子素未謀面,去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黃男逛藥妝店時發現該名短裙女子,竟心生歹念,刻意將手機放進自己的袋子中,趁女子不注意之際,偷偷將手機鏡頭朝上伸入女子裙底偷拍,但詭異舉動仍被察覺,女子當下大聲喝斥並報警求助,警方隨即抵達現場將黃男逮捕歸案。
黃男遭警方逮捕後對偷拍行為坦承不諱,並向警方坦承只要看到穿短裙的女性就會有「衝動」,雖然有接受醫療治療並服藥控制,但仍難以克制自己的行為。他也向警方強調,拍攝影片僅供自己觀看,並未外流或提供他人,事後均已自行刪除。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指出,黃姓工程師身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竟於公共場所偷拍陌生女性裙底,嚴重侵害他人隱私,行為實屬不當,雖黃男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賠償且取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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