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警方獲報有男子在環河快速道路打架,出動警力到場,一問之下,他們表示因為喝醉跟司機吵架就被丟包,最後員警先將兩人帶返所,結果他們竟然還想搭警車回家,只是後續如果發現根本是惡作劇,恐怕也得面臨刑責。

一直說看到了,警察到底看到了什麼?
員警:「有一個男生穿牛仔褲,我看到了,兩個都是深色衣服。」
酒醉男子vs.員警:「我朋友酒醉,啊你們怎麼會走上來,啊我們這樣啦,因為他跟他跟司機吵嘴啦,啊有這麼醉是不是,醉到走上來。」
這一幕任誰看都覺得很離譜,他們卻一臉冤枉,不斷說是被計程車司機丟包。
酒醉男子vs.員警:「沒有沒有走上來,是這樣他跟司機吵嘴,司機把我們丟下來。」
記者顏聖芬:「日前警方獲報有兩名60幾歲男子,在台北市萬華環河快速道路上打架,馬上出動警力到場,果然在桂林路閘道口時發現身影,但他們疑似是被計程車司機丟包。」
只是現場又沒有監視器,沒辦法斷定是真是假,如果是拒載又突然停駛在車道上,可能最高處3萬六千元,但有幾種可能性得面臨刑責。
萬華分局西門町所副所長柯志宏:「刑責的部分,如果計程車司機因此丟包的話,可能會涉及刑法的遺棄罪,遺棄罪部分刑責是6個月以上到5年以下刑期,那因此致人於死的話可以到無期徒刑。」
真的別亂開玩笑,深夜視線不佳車速又這麼快,一個不小心都可能發生意外。
酒醉男子vs.員警:「可以把我們載到中和嗎?沒有我們帶你下去而已,自己想辦法啦。」
報警找到他們,但兩人最後還想搭免費的車回家,到底被丟包還是惡作劇,恐怕只有兩人自己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