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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解除監控逃亡 劍青檢改轟高院法官「行為異常」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31 10:0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31 10:42
高等法院-高院-檢察官-鍾文智-逃亡-劍青檢改-邱忠義
台灣高等法院。(資料圖/趙世平攝)

「鮑魚王」鍾文智棄保潛逃,因未施行電子監控,外界矛頭指向做出裁定的台灣高等法院。基層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31)日發聲明譴責高院合議庭之行徑異常至極,為圖卸責誣賴檢察官,並質疑其如何與辯護律師私下聯絡及箇中曲折,應詳為調查。

高院合議庭於去年10月9日開庭審理是否延長鍾男電子監控,蒞庭檢察官當庭兩度發言要求必須延長,法官卻僅回應將以書面裁定通知,隨後由審判長與法官在審理單上簽名,並以電話通知辯護律師帶同被告來拆卸監控設備。

 

劍青檢改表示,本月13日事件爆發,高院迅速發「澄清訊息」稱「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試圖帶風向卸責,但與真相完全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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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稱,本案曾經合議庭當庭詢問檢察官,檢察官也當庭兩度表示應繼續維持科技監控、反對解除之意見並載明於筆錄,如今在高院口中竟然變成「檢察官沒有意見」。

關於某網媒29日報導,該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承認「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

劍青檢改質疑,「不表示意見」竟然也變成「沒有意見」,反批高院「澄清訊息」公然說謊,企圖將縱放人犯之重大過失卸責於檢察官與最高法院,強烈譴責邱忠義接受媒體報導仍持續喊冤並繼續攻擊檢察官,不知反省之態度,並請高院公布當日(去年10月19日)開庭筆錄、審理單等完整卷宗資料自清。

針對高院合議庭3月28日突上傳裁定書,但裁定日期竟是去年10月14日,延誤5個月又14日。以及邱忠義在報導表示「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等語。
 

劍青檢改稱,為該書記官擔憂,其孤身如何抗衡合議庭。值此調查期間,書記官是全案關鍵證人,為保護其後續陳述公正性及調查結果正確性,請高院迅即將其調離該合議庭,並為妥適職務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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