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連一鮑魚」、摩坦利投資(已停業)公司負責人鍾文智,15年前炒作5家公司憑證(TDR)獲利逾4億餘元,日前遭判有罪定讞,累計刑度30年5月。台北地檢署收到確定判決通知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但到13日中午,鍾男未依法院命令遵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傍晚6時發布通緝。
據消息人士指出,鍾文智疑似是循「殯葬大亨」總裁朱國榮的模式,走水路潛逃至菲律賓,再從菲律賓飛往其他國家藏匿;檢察官將處理註銷鍾文智護照事宜。
有關棄保潛逃事件不斷頻傳,之前原本要修《刑事訴訟法》,明定可以沒收護照、旅遊文件作為防逃機制,但法界認為,有戕害人權隱憂,最後沒有修法成功,但決議可改以「個案」處理,例如不施行電子監控,就應交出護照,或通知外交部註銷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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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纏訟期間,鍾文智曾聘請現任司法院大法官、素有「人權律師」之稱的尤伯祥為其辯護。鍾文智還以受命法官紀凱峰曾參與一審的審理程序共14次,目前二審的審判職務及強制處分有偏頗之虞,聲請法官迴避,但最後仍遭法院裁定駁回確定。同時尋求民團協助,以人權保障、司法冤案等為由,召開金融法規研討會,並廣發公關新聞稿。就連立委都會拿承審法官因家務事衍伸的刑案質詢司法院,引發外界聯想。
2023年10月18日,高院認為,鍾文智曾棄保潛逃遭通緝,還二度冒用他人護照前往柬埔寨,裁定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鍾文智後又以腳環讓他乾癬症加劇,聲請電子手環獲准,監控期限至2024年10月17日止。在監控期限屆滿前,高院曾電詢最高法院、檢方意見,最高法院回覆「請依法審酌」。
高院認為,鍾文智報到狀況正常,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增加2000萬元保證金,共計1億元,應足以降低棄保潛逃的可能性,裁定不延長監控。
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12日依操縱證券交易共5罪,各判3年3月到9年10月,洗錢罪各判處8月、10月定讞,檢方將聲請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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