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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狼父染指15歲女兒「得逞近60次」 母看監視器崩潰報警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30 13:4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30 14:32
小美自15歲開始遭親生父親強制猥褻及性侵近60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小美自15歲開始遭親生父親強制猥褻及性侵近60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21歲的女子小美(化名)自15歲開始遭親生父親強制猥褻及性侵近60次,小美表示,因害怕家庭變成單親,且父親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只好長期隱忍。直到去年8月,母親從家中監視器驚見丈夫惡行,案件這才曝光,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利用權勢性交及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父親12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狼父的惡行自2019年7月起至2023年5月間,長達5年之久。去年8月,小美的母親回放察看住家客廳監視器錄影,驚見丈夫撫摸女兒胸部、臀部、下體等行為,追問之下才得知女兒長年遭丈夫強制猥褻、性侵及用手機拍攝不雅影片。

 

檢警調查時,父親起初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查扣其手機,發現有更多受害女子性影像後,父親才坦承部分犯行。父親還辯稱,自己沒有強暴、脅迫,所有行為都有經女兒同意,知道女兒是為了家庭和諧消極配合,不是真的樂意。小美則坦言,因害怕家庭變成單親,且父親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只好長期隱忍。

對此,法官審理時認為,父親利用權勢來發洩一己性慾,且拍攝性影像,無誠心悔意,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利用權勢性交及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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