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去年大法官釋憲後,侮辱公務人員,法院更加從嚴認定,避免侵害言論自由,實務上,不只一次罵人,而且,經過員警制止還不聽勸導,還是有許多民眾觸法被罰,這回法官檢視畫面後,認定男子在現場罵的是小黃駕駛,派出所內的情緒字眼,也是因為上銬後手痛,難以主觀認定乘客有犯意,判處無罪。

員警:「注意一下你的講話態度。」
員警都已經告誡,但他搭巡邏車到派出所前,還是浪費所有人的時間。
員警vs.胡鬧男子:「我再問你一次,你要不要下來。(我要下去。)」
當初人也在現場執法的員警,面對民眾被判無罪,也表達基層警方的心聲。
員警謝亦祺:「確實都會對員警造成一些,心理上的不舒服,我們依然都有制止他,制止到最後真的覺得不行,再這樣子放任他,所以決定對他依法逮捕。」
員警vs.胡鬧男子:「你講啥你講啥你剛講什麼。」
過去不論員警強制執行,或者取締違規,都有過民眾妨害公務挨告情況,去年大法官釋憲,為了保障言論自由,審核被告有罪,法官變得更仔細,不再像過去,罵什麼,就罰多少錢,面對已經失控的人,員警大多也能體諒,會強硬提告,為的也是捍衛自己臂章上的,執法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