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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出手狠揍工會職員還嗆「找人弄你」!藝人康凱判賠8萬

責任編輯 王雅惠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21 19:4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1 19:43
康凱。(圖/張哲鳴攝)
康凱。(圖/張哲鳴攝)

前中華演藝總工會理事長康凱被控毆打劉姓職員。刑事部分,高院依傷害、恐嚇罪各判刑2月、拘役50日,均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處康凱應賠償8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康凱(原名陳桓浩)與劉男分別是中華演藝總工會的前理事長及職員,康凱於民國112年9月間演藝工會辦理業務交接,離開時要帶走任內相關物品被劉男制止,康凱出手掐劉男脖子,再以揮拳、腳踢等方式攻擊劉男,導致劉男頭部鈍傷、頸部挫傷等傷害。

 

判決表示,康凱於112年10月間以通訊軟體LINE與劉男通話時,恫稱「你還要幹下去的,我找你很簡單,你懂嗎,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等語,讓劉男心生畏懼,到警方提起告訴。台北地檢署依傷害、恐嚇等罪起訴康凱。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康凱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恐嚇罪部分判處康凱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康凱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劉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康凱求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等合計新台幣71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康凱應賠償劉男8萬2870元,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康凱#毆打#演藝工會#演藝總工會#傷害罪#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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