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弄丟身分證後補辦換新,但怎麼還被冒用呢!有民眾分享,今年身分證已經連續被冒用3次,包含無故有討債集團找上門,或收到行人罰單,但這些都不是他做的,相關單位則說明,就算身分證換新,但證號還是相同,儘管戶政單位官網可查詢換新紀錄,但以行人違規案例來說,一般員警不會查驗是否換新,而是看身分證號,確認遭盜用將會撤銷罰單。

沒去的地方卻突然收到行人闖紅燈罰單,一下跑板橋分局,又到派出所再換去裁決所,看密錄器也確認違規的不是賴小姐。
甚至沒欠債也被照片中兩名黑衣男子,聲稱是債務公司找上門,秀出翻拍他本人的身分證說賴小姐欠錢,甚至半夜收到土城分局來電打給家人,聲稱賴小姐喝醉鬧事,只是這些指控都不是他本人做的,到底怎麼回事。
當事人賴小姐:「4年前遺失的,當下有被盜刷卡,所以馬上就停卡,馬上去警察去報案,但已經有遺失報案(也重辦),怎麼還會這樣被冒用,冒用的人我也不知道是誰。」
4年前遺失的身分證,卻在今年連續被冒用3次,賴小姐很無奈,尤其當時明明已經掛失也辦新證件,甚至換了新照片。
當事人賴小姐:「有人找上門來這件事,他們也覺得很可怕,剛開始覺得我怎麼了。」
律師簡大為:「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因為是冒名,所以本人對於被冒名者行為,不需要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怎麼停止再被冒用的狀況,也有人建議可以申請變更身分證號或直接改名,但無論哪種方式對當事人來說都麻煩,只能希望盜用有心人盡快被抓到,結束鬧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