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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男偷窺洗澡僅罰3千 被害女怒:未讓行人都罰6千


發佈時間:2025/03/17 17:5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17 19:31

台南一名女子住在男朋友家,3日深夜洗澡時,發現窗戶被打開,抬頭一看,見到陌生男子趴在窗戶上看她,讓她嚇壞了,女子事後報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陌生男子早在2月份就出沒,疑似累犯,更氣的是,抓到人後,偷窺男子只依社維法開罰三千,被害女子嚇得無法入睡,必須就醫,她決定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圖/TVBS

 
黑漆漆的夜裡,男子偷偷摸摸爬上休旅車的引擎蓋上,打開人家浴室的窗戶,偷看女子洗澡。

當事女子:「發現我的窗戶被完全打開,有一張男性的臉從窗戶的右下角部分探出來,那因為我嚇到了。」

3日夜晚,住在男友家中的女子,正在洗澡時,轉頭看窗戶出現一名陌生男子的半張臉,嚇得她大叫,陌生人跑掉,隔了一小時,弟弟出門買宵夜,又看到有人徘徊窗邊,於是不讓對方離開,警察到場後,男子掙脫落跑,後來調監視器確認,就是偷窺男子。
 

當事女子:「大概一個多月前,我們有一個國小的表弟,他在上廁所的時候有看到窗外有一雙手在攀爬那個窗戶。」

女子調閱周邊監視器還原,赫然發現,早在2月24號,這名偷窺男就出沒,在觀察地形,3月3號被抓包偷看行為,顯然是慣犯,疑似就住在附近而已,但最後男子只被社維法裁罰三千,讓她難接受。

當事女子:「不能接受罰那麼輕的話,沒有辦法能有效嚇阻這樣的行為發生。」

 
律師梁家瑜:「我國的妨害祕密罪必須要以工具或設備,來窺視窺探他人未公開之活動、言論、或是隱私部位,才會有涉犯到刑法的問題。那因為在本案當事人,他是以肉眼來窺視他人的身體部位,偷看洗澡的行為,充其量只能夠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處以罰鍰。」

由於男子未透過工具偷窺,不構成妨害祕密罪,只是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六千,偷窺只罰三千,造成受害女子焦慮無法入眠,求助醫生,她已經打算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損失。


#台南#女子#男子#偷窺#精神賠償#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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