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控,涉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的「無給職顧問」吳順民、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施壓北市府公務員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台北地院今(11)日提訊在押被告沈慶京行準備程序。沈慶京辯護律師團直接否決北檢的證據,並指證據是空的,聲請具保停押,讓沈慶京無保釋放去調養身體,因為他已經抖了4天。沈慶京庭末直言,他內心的感覺是被檢察官強X肉體、強X靈魂。
下午開庭時,沈慶京直接主張「我完全無罪」。之後沈把所有發言都交給辯護律師團答辯。其中,律師徐履冰表示,北檢押人、放話4個月,他至少要講40分鐘。徐也透過簡報批起訴書夾敘夾議,刻意選擇片段發言,入人於罪,「根本不打算讓法院、社會大眾弄清原委。」
徐履冰解釋,1991年北市府的政策是計畫把工業區移出,要求捐東西,京華城放棄蓋大樓、捐地、捐2.2億元換樓地板面積。
律師蘇振文也說,1991年公告威京捐了30%的地,換120284平方公尺,主張所保障的權利不應該消失。
徐履冰指出,監察院2013、2016年的兩份報告,都認定京華城是拿財產換權利、560%容積率是扁、郝、柯市府認為應該給的;但北市府仍不給。北市府直到2017年10月31日才出現「一次性保障」的說法,事實上很多專家學者有不同意見,認為財產換權利,政府怎可片面取消?之後才會進入都委會研議,歷經10次、各種會議,經全體委員同意,市府也無法操作,至今蔣市府仍認定程序合法,沈慶京跟全體同仁都認為財產權利受損,何來圖利?證據在哪?有不同的法律意見,為什麼就是違背法令?
因徐履冰有很多內容希望濃縮在40分鐘內講完,但講了35分鐘左右,當他提到「被告配合檢方承認沒做過的行賄,檢方就解套了」的質疑時,經法官打斷,徐履冰要求記名筆錄,載明是法官要求停止。
法官同意載明後,接著詢問沈慶京,辯護人的言論都是沈慶京的意思嗎?沈慶京給予肯定答覆,並稱「檢察官現在就是明朝的錦衣衛,這樣逼迫、陷害我,要我作證陷害柯P。」法官接著追問被告,承辦檢察官有要求做什麼答辯嗎?被告有無受到污染嗎?並且認為這樣的說法去質疑鼎越朱亞虎的證詞,是比較合理的。

律師廖威智則批,檢方舉證嚴重不足,都是「空」的,卻押了沈7個月;朱亞虎證詞都是「推測」,如果EXCEL記載1500也能當證據,還寫某時地交付,那他隨便寫「林志玲是我老婆」,難道就是他老婆嗎?依法「推測」不能當證據;1500萬款項或餘款有嗎?錄音錄影有嗎?監聽譯文有嗎?跟監照片有嗎?污點證人有嗎?檢察官都沒有提出,建議法官應立即裁定無保釋放,讓沈回去調養身體。
沈慶京辯護律師團爭執檢方的證據能力,認有脅迫認罪的跡象,從形式上就可以看出來,包含同案認罪的4名被告彭振聲、邵琇珮、朱亞虎、陳俊源。
公訴檢察官主張,檢方無不正訊問情形,請辯護人釋明具體範圍。
開庭尾聲,沈慶京說,從去年4月就感到壓力,且前北市副市長林榮欽拿掉了樓地板面積,如果林榮欽沒有違法做這種事,就不會讓自己冤枉被關,檢察官為什麼不調查林榮欽的犯罪問題,反而還讓他當證人?檢察官的心態不正常,目的是要逼他去亂講柯P,「我不懂檢察官的心態,非要我不咬柯就要搞死我,明知我身體這樣,還恐嚇要抽公司銀根,如果不合作就無法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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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