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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誤信「通靈男」用槍驅魔 女大生遭裸體畫符怒告性侵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11 10:3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11 10:31
張男自稱通靈,藉機性侵女大生遭羈押禁見。(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張男自稱通靈,藉機性侵女大生遭羈押禁見。(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40多歲張姓男子沒有穩定工作,也非宗教職業,因覬覦朋友家中就讀大學女兒的美貌,涉以宗教信仰為晃子,誘使女大生裸體讓他在身上畫符咒,並藉機發生性關係還偷拍,嘉檢日前向嘉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嘉義地院裁定理由顯示,張男坦承強制性交犯行,惟否認未得被害人同意拍攝性交畫面情節;目前除有被害人明確證述外,另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可佐證,張男涉及強制性交、對被害人錄影強制性交罪嫌重大,且張男恐有勾串證人、畏罪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並禁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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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張男與被害人父母是多年好友,利用被害人父母迷信心理,自稱「靈通」,到對方家中作法驅鬼。被害人父母因深信不疑,看到張男拿出空氣長槍、模擬槍射擊作法,也不覺得奇怪。

 
之後張男覬覦被害人年輕貌美,假意可以作法去除被害人身上不好的東西,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間,多次誘騙被害人到汽車旅館裸體畫符咒、並藉機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還偷拍性交過程。被害人本就對張男自稱通靈半信半疑,但因家人關係,且張男是拿槍作法,所以畏懼、不敢隨便抗拒,直到驚覺受騙才鼓起勇氣報警。

警方獲報後,日前在台中市逮補張男,查扣手機、1把空氣長槍、2把模擬槍等證物,並從手機中發現張男刪除與被害人的對話紀錄,經檢察官複訊後,3月7日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依強制性交罪嫌偵辦,槍枝則送刑事局檢測是否具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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