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阿明(化名,已退伍)在手機遊戲結識國中妹小米(化名),明知對方年僅國一,仍帶她去中部民宿指侵等性行為得逞。地方法院上(2)月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處1年6月徒刑,考量阿明沒有前科並賠100萬元調解成立,宣告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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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阿明在手機網路遊戲認識小米,明知去年女方還在讀國一,竟於某天下午約她去民宿,在房內發生口交、指侵等行為。小米爸媽發現後報警,地檢署偵結起訴。全案進入地院審理,訊問阿明均坦承不諱,另有民宿監視器、性侵案驗傷等診斷書在卷,犯行事證明確,已能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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