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區某國中代理老師黃姓男子,不滿同校劉姓女老師與他分手,竟持槍、電擊棒闖入學校,甚至朝劉女開3槍,所幸均「卡彈」才未發生憾事。劉女逃死後全身傷報警,經高雄地院審理,黃男依殺人未遂判7年6月。可上訴。
據了解,黃男2023年到高雄小港區某國中擔任代理老師,他與劉女相識後交往,短短三個月因個性不合就分手。黃男不甘想復合,多次在校內攔住劉女,但都遭拒。
多次打擊讓黃男由愛轉恨,2024年6月間他上網購入改造手槍及瓦斯槍,並於同月26日下午4時許到學校埋伏,當黃男看到劉女現身時,兩人發生爭執,黃男拿出電擊棒攻擊,眼見無法電昏劉女,再從腰間拿出改造手槍朝她開槍,所幸黃男槍枝「卡彈」。
劉女趁空檔趕緊逃跑,遇到另名黃姓女老師騎機車經過,馬上求援。黃女得知後先擋在黃男、劉女前面,但黃男再持槍朝劉女方向射擊,卻又卡彈,接連3次無法擊發,讓在場兩人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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