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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子插口袋」搭捷運被通報 男:我是裝潢工

記者 何冠毅 / 攝影 吳俊緯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28 13:0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28 13:39

新北市一名裝潢工,結束工作之後搭捷運要返家,把30公分長的簡易型手鋸插在口袋,卻被其他乘客看見,認為是危險物品,急忙通報站務人員。員警到場之後,這名男子直呼倒楣,說他只是忘了帶工具包,才會先插在口袋,也沒有特別亮出來或揮舞,但警方表示這已經違反《大眾捷運法》,可開罰最高100萬元。

圖/TVBS

 
警方 vs. 男子:「沒有拉起來,我外套沒有拉起來而已。」

只見一名男子,正在和捷運警察爭論,原來他身上的不是刀是一把鋸子。

警方 vs. 男子:「我每天工作要用啊,我做削管的要用到鋸子啊。」
 

男子聲稱這是他工作用的,根本不是什麼危險物品,但站務人員表示有乘客被嚇到才會緊急通報。

警方 vs. 男子:「因為是旅客通知你,你把他帶下來,對對,那就抄登你。」

雖然男子還是被帶回警局調查,但他強調他根本沒有拿出來揮舞只是插在口袋,只是因為車廂內太熱把外套打開意外被看見。

 
地點在捷運新埔站28日凌晨12點多,男子遭民眾通報攜帶危險物品,他帶的就是這把約30公分長簡易型手鋸,張姓男子表示這是他工作時用來切割塑膠管用,當天他剛結束工作插在褲子後,沒想到卻被人看見通報,但警方表示這確實有違反大眾捷運法,禁止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捷運內,最高可處100萬罰鍰。

海山分局偵查隊分隊長李志偉:「經查張姓男子於搭乘捷運過程中,將工作用的手鋸插在褲子後,乘客見狀立即通報站務人員。」

警方建議手鋸可放在工具包內避免露出嚇到人,這回張姓男子面對調查都很配合,只是才剛結束一整天的辛苦工作,卻在搭捷運要回家時被通報還被警察抓,讓他直呼實在倒楣。

 


#新北市#裝潢工#捷運#手鋸#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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