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助理費案及違法收受政治獻金,遭檢調搜索,訊後以100萬交保;胞弟林岱融、2名服務處人員聲請羈押,21日高雄地院裁定3人交保,不過檢方認為被告嫌疑重大,加上手機對話被刪除有湮滅證據的行為,22日提出抗告。經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重新裁定。
據了解,林岱樺胞弟及2名服務處人員遭聲押,22日3名被告經訊問後,雖都否認犯罪,但卷內有證人、傳票、交易明細與手機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證,足認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共同涉犯公益侵占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裁定林岱樺胞弟70萬元交保、另2人各60萬元交保。
對於林岱樺胞弟及2名服務處人員交保,檢方指出,法院認定檢察官蒐證明確,被告等行為也有法定羈押原因,卻未裁定羈押禁見,僅諭知交保,恐嫌速斷,實無從避免上開持續滅證、勾串之情事,而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訴訟目的,因此依法提出抗告。
經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今(2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重新裁定。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