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近日接獲環保團體檢舉,有不肖集團在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棄置事業廢棄物,獲報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據了解,該集團在水源保護區偷倒鋁渣、建築廢棄物等,不法獲利超過1億元。主嫌行陳姓被告等7人到案經橋頭地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8萬元、7萬元、5萬元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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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廢棄物棄置場址為第三級保育類臺灣水鹿(Rusa unicolor swinhoei)及穿山甲等野生動物棲息地,並鄰近湖泊,屬於水源區,棄置場址涵蓋國有地及綠能廠商土地。沒想到,遭不法集團棄置大量鋁渣、廢橡樛、廢塑膠、營建廢棄物混合物及其他不明廢棄物,掩埋深度超過4公尺,掩埋廢棄物量約為2804.5立方公尺,對於國土自然環境已造成危害,初估清運處理廢棄物費用金額已逾1億元。
20日執行陳姓被告等7人到案,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均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橋頭地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8萬元、7萬元、5萬元等金額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