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雕師蔣嘉凱4年前因不滿被超商店員提醒需配戴口罩,竟返家持刀回去刺死店員,一審遭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9)日判處蔣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全案發生在疫情警戒,需強制配戴口罩期間。2021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沒有戴口罩的蔣男從桃園市龜山區住處前往附近的便利超商買零食,結帳時經蔡姓店員提醒如果沒戴口罩將無法結帳,蔣男負氣未結帳返家拿口罩。
蔣男配戴口罩前往結賬,雖順利結帳卻脱下口罩丟擲蔡姓店員後離去。蔣男返家後換裝持刀,第三度返回超商,以三刀刺中蔡姓店員心臟致死。
桃園地院判處蔣嘉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蔣男認罪,但辯稱對殺人記憶有如「蒙太奇」般的影像拼貼他沒有印象,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殺人。
二審認為,蔣男犯案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依職權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更一審認為,蔣男案發後主動留在現場,提供警方個資、兇刀等物,符合自首要件,有助釐清案情,依法應予減刑,一審未予審酌實有未洽。衡酌蔣男犯行手段殘忍、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犯後態度等因素,判處無期徒刑已足以隔絕其危害社會,並兼顧其教化可能及罪責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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