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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造假病歷!王大陸涉逃兵役 律師曝實務判例:大多免關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18 14:3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18 18:35
王大陸被移送至新北地檢署複訊。(圖/潘建樺攝)
王大陸被移送至新北地檢署複訊。(圖/潘建樺攝)

男星王大陸今(18)日上午被爆出,涉嫌找「閃兵集團」仲介,砸百萬假裝心臟有問題騙醫師開出診斷證明,現階段依妨害兵役、偽造文書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而專長為軍公教人員權益保障的士德高法律事務所律師陳佳鴻則表示,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實務判例上,其實大多都是緩刑、易科罰金,最嚴重偽造病歷者,最重通常判4到5個月有期徒刑,待執行完畢後,若是36歲以下,須排隊入伍服役。

新北地檢署近日接獲檢舉,偵辦妨害兵役案件,今(18)日指揮刑事局偵二大隊、永和分局等單位,兵分多路帶回11名涉案人,據了解,11人之中不僅有涉嫌收費幫忙造假病歷的「閃兵集團」仲介,還包含知名男藝人王大陸,稍早王大陸也被移送至新北地檢署複訊,面對鏡頭不發一語就快步走進法院內。

 

而閃兵、逃兵事件其實層出不窮,也屢屢登上新聞版面,有意者通常是利用滯留國外、偽造病歷等方式規避兵役,律師陳佳鴻說明,《刑法》第80條規定,逃兵可保留20年追訴期,另按《兵役法》法令規定,男性國民只要年滿18歲,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身分上就屬於「役齡男子」,簡稱「役男」,直到36歲才能完全除役,意即36歲以下逃兵,都須入伍服役,36歲以上則不用當兵,接受完罰則即可。

不過陳佳鴻說明,現行大多實務判例,其實法官都會給予緩刑、易科罰金,至於真的被認定很嚴重違反者,會判4個月到5個月有期徒刑,另「閃兵集團」仲介若是犯罪行為屬實,會依《刑法》第31條共同正犯論。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藝人逃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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