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29歲謝姓代課老師,涉嫌於擔任教師期間,從109年10月起至112年4月23日止,多次侵犯未成年學童,檢方認為謝男嚴重敗壞師德,為滿足己身情慾,對少年性侵犯、猥褻等行為,日前提起公訴,具體求刑98年。
起訴書指出,謝姓男子擔任嘉義縣某國小代理老師,陸續對多名學童進行猥褻等行為,地點在校園內的電腦、音樂教室以及謝男的宿舍內,甚至利用學童參與校外活動時犯案,分別在台北、台中、苗栗、雲林等旅館或飯店。
謝姓男子惡行重大,更被查出利用手機遊戲或遊戲點數利誘,與學童發生關係,還以手機拍攝不雅影像,但因警方查扣的謝男之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行動電話、隨身碟等數位採證,未採得與案件相關;加上被害人忘記時間、地點,謝男也否認,此部分不起訴。不過調查期間,其中一名男童因為心靈受創,不願再次回想被侵害過程,因而拒絕到庭陳述事實。
謝姓代課老師去年底羈押禁見至今,嘉義地檢署調查後偵查終結,認為謝男為人師表,竟利用學童對師長之信任、不諳世事之機會,逞一己私慾,不顧少年幼小心靈之感受以及人格發展健全,多次侵犯,5名學童均受到長期性侵害,次數頻繁形同為年幼禁臠,經此長期性侵、放棄抵抗,麻木痛苦,謝男惡性極為重大,視法律如無物,求刑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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