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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男來台帶一箱玻璃杯稱看過沒問題 藏1公斤海洛因被逮辯「被利用」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11 15:4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1 15:58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馬來西亞籍男子邱順興去年企圖將夾藏逾1公斤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自境外走私來台,他落網後辯稱,生意夥伴請他帶些紅酒來台灣,把一箱裝有玻璃杯的保麗龍箱交給他,他打開看過覺得沒什麼問題。桃園地院日前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邱男15年6月。

判決指出,邱男與綽號「米爺」之人共謀運輸毒品來台。邱男先於去年7月14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EKO CHERAS」商場,依「米爺」指示,取得內藏海洛因的保麗龍箱,並於隔(15)日搭乘馬印航空0D880號班機,欲將毒品闖關入境,但關務署台北關人員在桃園國際機場即時查獲,總計淨重為1387.25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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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於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地檢署偵查時辯稱,「我是被人利用」,5月多的時候「米爺」也有請他帶油管跟紅酒杯來台灣,他跟「米爺」是生意伙伴,真的不知道保麗龍箱有海洛因等語。

 
桃園地院審酌,邱男共同運輸、私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入境,數量龐大,毒品交易為萬國公罪,助長毒品跨區交易,所為殊值非難,但念及邱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且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即遭查獲,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15年6月,並宣告刑期屆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扣案物沒收、銷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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