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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詐團騙光2百萬積蓄卻輕判6個月 台南受害女當庭痛哭

記者 林雅婷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26 10:28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6 10:28
台南黃姓女子遭到網路詐騙損失200萬。(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南黃姓女子遭到網路詐騙損失200萬。(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南黃姓女子遭到網路詐騙損失200萬,雖然詐騙集團人頭陳姓男子落網,但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卻僅判6個月、併科罰金8萬,賠償200萬。對於這樣的結果,黃女不滿當庭哭訴,若每件詐騙案就判六、七年徒刑,就不會有其他被害人出現。

據判決指出,陳男在2022年5月以1天3000元代價,將自己銀行帳戶、提款卡等交給自稱是「陳經理」的詐騙集團使用,成為詐團犯罪工具的人頭帳戶。

 

同年5月黃女接到邀約投資的LINE訊息,不疑有他,在6月初兩次匯款100萬新台幣至陳男的帳戶,但款項隨即被提領及轉匯一空,黃女才驚覺受騙,報案求助。

黃男落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提供人頭帳戶給詐團騙錢,處以個6月徒刑及8萬元罰金。民事部分則判賠償200萬元給黃女。對於這樣的結果,黃女當庭痛哭,她表示尊重司法,但200萬的積蓄一夕成空,刑事部分實在判太輕,若每件詐騙案就判6至7年徒刑,就不會有更多被害人出現。
 


#台南#女子#網路詐騙#詐騙集團#人頭#地方法院#判決#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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