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鎮某潛水店吳姓員工,為了滿足私慾,手持針孔攝影機從盥洗室下方門縫及上方空隙,偷拍女顧客洗澡,怎料吳男被發現後將記憶卡咬碎吞下滅證。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吳男依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吳男在恆春鎮某潛水店工作,今年3月28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他見一名女潛水客進入盥洗室,先尾隨她進入相鄰之盥洗室,並拿出手持針孔攝影機,從盥洗室之下方門縫處及女子盥洗室上方的空隙處,偷拍對方洗澡。
受害女子驚見上方有針孔攝影機,大聲叫喊,吳男見狀快速衝出盥洗室,擔心犯罪畫面會被抓,竟異想天開的把針孔攝影機的記憶卡取出,放入口中嚼碎吞下吐。
女子不甘被拍,報警處理,事後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扣得吳男所使用之針孔攝影機1台,以及排出之記憶卡碎片1袋,將他移送法辦。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吳男坦承犯案,但未與受害女子和解,法官依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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