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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逼我車」!不滿會車沒讓 駕駛急右切理論

記者 王如襄 / 攝影 高子堯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20 19:26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0 19:48

新北市一名駕駛開車行經五股成泰路時,疑似在會車發生行車糾紛,對方指控被逼車,氣不過,故意急切擋住駕駛的路,甚至發生擦撞,事後初判表出來,卻寫因為雙方都稱被逼車,因此肇責無法判定,導致駕駛6萬元的修車費,也得自掏腰包。

圖/TVBS

 
前方黑色轎車緊急向右切,後方駕駛根本來不及閃,碰的一聲,直接撞上,被擦撞的駕駛下車,摸著左肩盯著對方看,還嗆,誰叫你要逼我車。

當事人駕駛施先生:「他說因為你先逼我車的,然後我就向他詢問,因為我很莫名其妙,在路上好好開著怎麼會逼別人的車,當下發生的事情也只是我開在路上,然後就突然間左邊有一台車,這樣突然衝進來急切右轉,任誰都會覺得很意外。」

發生什麼事,哪裡來的逼車,施姓駕駛晚上7點多要去找朋友,開在新北市五股成泰路四段,原本有三線道縮短成兩線道,在會車時,這輛轎車想內切,但是他沒有讓,疑似讓對方不滿,警方到場後,兩人都表示被逼車,也因為無法和解,等到初判表出爐,才得知,車禍肇責無法判定,也就是說無法向保險公司理賠,只好自掏腰包6萬元的修車費。
 

當事人駕駛施先生:「對方在做筆錄時,突然間扯出我在前面有跟他出車禍,所以他想要攔車理論,那我證據也都提供了,結果後面結果卻是這樣我也滿意外的。」

但警方表示,因為對方有坦承,故意急轉攔車,屬於行車糾紛,不是交通意外,只是因為雙方各執一詞,才會以交通車禍處理,駕駛可以另外提告強制罪,以及故意毀損,只是再看看這段路口,往八里車流量大,會車時如果可以互相禮讓,火氣不要這麼大,就不用走上法律程序。


#新北市#駕駛#五股成泰路#行車糾紛#車禍#逼車#交通意外#交通車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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