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案,陳家么子陳彥翔一審判處死刑,但上訴後,二審法官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今(11)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灣高等檢察署表示,陳男之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應予判處死刑,將研議提起上訴。
高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陳彥翔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放火致有8位被害人死亡之罪行,已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示之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被告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無以實現正義,應予判處死刑,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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