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陳姓男導遊與女同事小美(化名)因為隔天一大早要帶團,便選擇留在公司宿舍過夜,沒想到陳男酒後獸性大發,不顧小美是自己兄弟的女友,在宿舍數度侵犯她。事後小美崩潰將陳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陳男與小美是台南某旅行社員工,2023年11月因為隔天要帶團需要早起,於是兩人前一晚睡在公司的二樓宿舍。沒想到陳男喝酒後獸性大發,不顧小美是自己兄弟的女友,在違反小美意願下,將她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可惡的是,陳男性侵得逞後並不罷休,再度侵犯對方3次得逞,沒做防護措施,甚至用非常惡劣的手段凌辱對方。事後小美崩潰報案,案經台南地院審理,陳男坦承犯案,而小美則同意用100萬賠償分期付款的方式達成和解。因此陳男被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向公庫支付5萬餘,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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