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龜山役男小帥(化名)抽中成功嶺有著「常山雄獅」的陸軍步兵104旅,本應在今(113)年1月至營區報到,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經桃園市府函送偵辦。日前桃園地院判決結果出爐,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2月,全案可上訴。
小帥為常備兵役男,去(112)年12月26日依桃園市府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應於今年1月24日赴台中成功嶺陸軍步兵第104旅報到,然而他卻意圖避免兵役徵集,在父親代為轉知後,仍未於上述期間報到,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
案經桃園市府函送偵辦,檢方多次傳喚小帥未到,發布通緝,於下半年緝獲歸案。小帥在偵查中坦承不諱,且有桃園龜山區未按時報到入營役男訪談紀錄表、戶籍資料、桃園市府之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及陸軍軍事訓練未報到交接名冊可稽,足認小帥犯嫌應勘認定,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酌,小帥明知有服兵役義務,卻無故未入營,所為不該,自應非難。但考量犯後態度、年齡、高職肄業、自陳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狀況及前科素行等,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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