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弊案再添一樁!學運出身、曾任立委及高雄市副市長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與光電案場仲介商勾結,收取鉅額土地開發服務費,並指定下包商承作光電基樁工程,留下大爛攤,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加上業者替陳處理債務及匯款共計約7千萬元,全案屬集團性犯罪,檢調已朝刑度7年起跳的《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擴大偵辦。
本刊調查,陳啟昱長年收取鴻暉公司近5千萬元,此外,他與宸峰集團負責人蔡清旭等一群民間金主有巨額金錢糾紛,陳為解決債務,竟同意將尚未取得的嘉義義竹段鋼構支架工程交由對方承攬,並白紙黑字簽下承諾書,顯見台綠內控機制蕩然無存。
後來蔡清旭拿了3.2億元肥約,陸續匯了1920萬元給高雄肯信集團董事長郭毓庭,作為抵償陳啟昱債務之用,等同轉個彎送錢給陳,蔡本月中已被搜索、收押,但因抗告成功,改獲交保。 此外,陳啟昱還安插兒子陳敬凱在鴻暉任職獵地,至於難度最高也最複雜的土地開發管理、申設及營運勞務與專業整合,則全甩鍋由台綠負責。
陳啟昱學運背景出身,曾參與520農民運動,一路從高雄縣議員、立委,官拜陳菊市長時期的高雄市副市長,蔡英文執政後,2016年出任台鹽董事長,隔年成立台鹽綠能並身兼董事長,但2021年2月突然請辭,儘管他強調任內成立台鹽綠能公司,首創國內「漁電共生」新經濟模式,已完成階段任務,因生涯規畫才辭去董座,不過,當時黨內即盛傳他是「被請辭」。
本刊調查,陳啟昱當初匆匆辭去董座,與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接獲不只一件檢舉信有關,當時有人向蘇檢舉台鹽綠能和台泥旗下嘉謙綠能合作的「漁電共生工程案」涉弊,檢舉內容稱,該工程案總經費約14億元,原本合約的違約金是承包總價的50%,即約七億元,後來卻讓違約金修改為總價的10倍,爆增到140億元,蘇貞昌當時派人查證後認為案情不單純,遂請經濟部約陳啟昱了解狀況,但陳卻無法清楚交代,這讓蘇得知後震怒,要陳走人。
綠營人士說,蘇此項人事決定,等於替民進黨執政下的國營事業提前拆掉炸彈,「比現在宣稱揭發此弊案已一年半的黃國昌,還要更早就先預警了!」 黨內人士說,蘇貞昌任內雖普遍被黨內認為作風強勢,但不少人事異動都與蘇收到具體檢舉有關,甚至因此還埋下與黨內派系恩怨,例如被認為與新系關係近的監委葉宜津,她胞弟葉光章,在陳啟昱被請辭的隔月同樣「被請辭」第一金證券董事長的職位,而葉同樣是遭檢舉公司治理、營運不當的問題,最後由蘇拍板要他自行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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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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