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被爆出有一名身材曼妙且長相甜美的女職員在東區某酒店兼差,引發議論,食藥署政風室啟動調查,這名女員工雖承認曾經多次出入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食藥署認定行為不妥,女職員遭一大過二小過處分。事實上,內政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提到,非必要不得出入舞廳、酒家或酒吧等不當場所。
根據週刊報導,食藥署女公務員化名小美,年輕貌美身材曼妙,講話又溫柔,異性緣還不錯,還號稱是食藥署之花,但被發現下班後疑似會到北市東區高檔酒店兼差。
對此食藥署表示,有在18日接獲檢舉,由政風室啟動調查,女員工承認曾經多次出入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不過還是被認定行為不妥,遭到一大過二小過處分。
食藥署說因為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並引發負面觀感,召開考績會決議,並針對該員行為進行處分,根據內政部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點提到非必要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包含舞廳、酒家、酒吧特種咖啡廳茶室,及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營業場所等。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公務人員依照內政部的規定,不可以涉足一些不當的場所,這個酒店就是屬於內政部規範的不當場所之一。」
衛福部部長邱泰源:「我們在這邊也期待所有的公務同仁,能夠避免出入不適當的場所,謹守本分。」
甚至週刊還提到,被爆料的食藥署女員工,身邊同事猜測,可能是手頭緊才出此下策去兼差,也有人只知道她酒量不錯個性豪爽,完全看不出她下班後還有精力到酒店兼差,儘管這名女公務員否認兼差,但出入不當場所被處分,同時也被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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