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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車禍未扣財產惹議 警:被害家屬可聲請

記者 何冠毅 / 攝影 顏睿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20 20:43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0 20:43

東湖15歲少年,開車衝撞臭豆腐店,奪走三條人命,日前傳出法官不同意假扣押父母財產,讓被害者家屬相當擔憂,對此,內湖分局解釋是因程序問題還沒聲請,並沒有法官不同意的情形。不過,律師指出,車禍案件即便嫌犯是成年人,通常也不太會假扣押財產。

圖/TVBS

 
車禍現場東湖臭豆腐店至今還是無法營業,案發後不少民眾到事故現場獻花哀悼,越來越多放在門口,當初被15歲少年無照開車奪走3條人命,就連老闆娘也受傷送醫,案件移送少年法庭,但這麼多條人命要怎麼賠?被害者家屬擔心對方會不會脫產。

記者何冠毅:「由於肇事者未成年,就連台北市警察局長也表示,已經建請法官監管父母的財產,避免被害人求償無門。」

但有議員指出,法院並未同意監管財產,讓死者家屬相當無奈,對此警方改口說是還沒聲請,聲明表示原建請事項不符合程序,應該要從民事庭假扣押假處分,也已經聯繫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家屬聲請,並沒有法官不同意這件事。

 
律師余韋德(非本案律師):「就算這個案子,換成是一個成人發生的狀況,其實檢察官也不會主動去假扣押,因為這個案子它並非所謂,可以為證據或可以為沒收的狀況,更何況這個案子也沒有犯罪所得,一般來說像這種車禍案件,也是必須被害人事後,向民事法院提出假扣押的聲請。」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送到法院之前,檢察官就可以自行發動假扣押,而這次的肇事者未成年是少年法庭審理,並沒有經過檢察官這個過程,被害人得自行向民事庭聲請假扣押,但不是任何案件都會假扣押,刑案通常是詐欺吸金等重大案件,檢方才會扣下犯罪所得,但若是一般的車禍案件,被害人得提出肇事者有脫產之虞,因此法院同意假扣押的機率不高。

少年父親:「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

雖然少年爸爸日前已經出面道歉,但車主也就是少年的外公還沒回國,未來將以「證人」身分傳喚,按規定他得在11/1前到案,否則可拘提到案,接下來如何賠償回國後都得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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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假扣押#法院審理#民事庭#未成年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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