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47歲徐姓男子於今年1月透過網路開設賭盤,以正副總統選舉結果為標的,邀請不特定人士投注。其中,一名陳姓男子向徐男投資新台幣126萬元,賭注內容為「柯文哲受讓賴清德200萬票」,賠率則為0.93,案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徐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網際網路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處徐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徐男於去年1月間在桃園某處以第16任總統選舉之開票結果為賭博標的,開盤讓賭客自由下注,其中陳姓男子下注126萬元,賭注內容為「柯文哲受讓賴清德200萬票」,賠率為0.93。換言之,1月13日開票結果出爐後,倘若柯文哲落後賴清德票數超過200萬票,下注金額全數歸徐男所有,否則陳男可獲取117萬1800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因同案被告王姓男子已歿,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徐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其於警詢、偵查中坦承不諱,復有扣案手機及與陳男之對話紀錄可證,其自白與事實相符,犯行堪以認定。
法官認為,徐男所為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嫌。此外,徐男雖犯《刑法》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然查無其他賭客下注行為,與意圖營利而聚眾賭博罪之構成要件有異。最後,法官依網際網路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處徐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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