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彭姓男子去年4月為了賺錢,竟把砂糖偽裝成海洛因,以每0.3公克新台幣1000元的價格,賣給倪姓藥腳。事後倪男發現買到假毒品,由於倪男事毒品列管人,需要定期驗尿,在配合警方驗尿時說出此事,沒想到越講越氣,並對彭男提告。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彭男觸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根據檢警調查,46歲的彭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向倪姓藥腳謊稱自己有0.3公克的海洛因可以賣給他,兩人相約在萬里公有市場交易。倪男回家後才發現買到的毒品根本不能使用,而且還是甜甜的砂糖味,這才驚覺自己買到假毒品。
倪男本身為毒品列管人口,依規定必須定期到警局採尿送驗。在配合警方驗尿時,倪男將買到假毒品的事情說出來,越講越氣,並對彭男提出詐欺告訴。警方傳喚彭男到案說明時,他見事跡敗露難以辯解,便坦承自己用砂糖偽裝成海洛因,賣給倪男牟利。
法官審理後認為,彭男為了貪圖不法利益,販售假毒品牟利,導致被害人難以報警、究責或循合法管道求償,並因而受有財物損失。但考量彭男犯後坦承犯行,最後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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