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名外送員阿傑(化名)在2023年11月某日拾獲一支iPhone手機,但他並沒有立刻送至派出所,而是先回家睡覺補眠,直到醒來才接到警方通知,並急忙至派出所報到。然而,阿傑的舉動竟惹官司上身,並被台北地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日,獲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傑在去年11月某日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某巷口時,發現路上有一支iPhone,但他在將手機撿起來之後,並沒有立刻送到派出所。而iPhone失主在發現手機不見後,則急忙跑去警局報案,警方也在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循線找到阿傑,通知他至派出所到案說明。
阿傑向警方表示,自己絕對沒有侵占手機的意圖,解釋自己本想將手機送至派出所,但礙於工作忙碌且身體疲憊不堪,故決定先回家睡覺補眠,怎料醒來就接到警方的電話,也在當下便把手機拿來派出所歸還。
台北地院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表示,不論是阿傑拾獲手機的巷口、住家或當天的工作地點,附近其實都有派出所,若他真有心歸還手機,勢必不用花費太多時間也無任何難處,但他卻先回家睡覺、直到警方通知才歸還,儼然是遭查獲後的無奈之舉,故決定不採信其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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