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間10點左右,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求救,她遭男友呼巴掌,趕下車,丟在國道一號彰化北斗路段,躲在避車彎報案,原來情侶吵架,被丟包。
高速公路車來車往,夜間更次是危險,她晚間10點左右,被丟包在國道,自行打電話報案,等到了警方前來救援,才搭上車離開國道,到底怎麼回事。
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員林分隊分隊長廖志偉:「吳女遭前男友施男施暴受傷,並丟包於高速公路外側路肩。」
當時她坐著施姓男子的車,兩人是情侶,從雲林開上中山高,途中因為感情問題吵架,男友懷疑她有其他男性交往對象,不但對她呼巴掌,還在彰化北斗路段丟包趕下車,自己開車走了。
事故警戒工程車,先一步抵達現場戒護,紅斑馬到達的時候,天色昏暗,還一度超過避車彎,停下來倒車,到避車彎接人。
高速公路是封閉式道路,她無法自行下來,打了電話報警求助。被警方接回來。
施姓男子也到案說明,他說跟女友吵架,女友卻說他是前任男友,並且提告強制罪,及傷害罪。高速公路上丟包,違規部分先開罰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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