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薪資和加班費,經過十一個多月的審理,法院一審宣判,始終無罪答辯的高虹安,遭判刑七年四月,褫奪公權四年,沒收十一萬不法所得,而同樣不認罪的助理王郁文,貪污罪判兩年,緩刑五年,這樣的貪污判決結果,也代表高虹安,將即刻面臨「停職」。

高虹安判刑七年四月,褫奪公權四年,沒收11萬,同樣也不認罪的助理王郁文,貪汙判刑兩年,緩刑五年,而三名認罪的辦公室人員,只有陳昱愷無罪,另外兩人雖然有判刑,但都可以緩刑。
抗議民眾:「收押高虹安。」
為了證明自己沒有犯意,每回法院傳喚高虹安,她都親自出庭,經常手中拿著有份量的資料,希望可以說服法官,還自己清白,只是,擔任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薪資和加班費,高虹安提供相關證據,也試圖用大水庫理論解釋,卻不足以動搖一審法官心證。
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柄縉:「假設是把公費助理的補助費用,在自己的實力支配之下,因為偶然或事後的特殊需求,才做其他部分的使用,這時候很難認定,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這樣的結果,等於三名助理雖然有罪,但都緩刑,不用被關,同黨新竹市議員痛批,這根本是政治鬥爭。
一審宣判這日,高虹安沒有親自聆聽,只有前助理王郁文出現,這樣的結果也代表,她的新竹市市長職務,即刻面臨停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