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一名女性護理師先前發現,在台大醫院擔任主治醫師的丈夫經常以「運動」為由出門且深夜未歸,加上私下又與醫院中的女助理互傳「我想你」、「我又裂傷了」等曖昧訊息,讓她氣得決定向女助理提告。此案經三重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定女助理行為侵害人妻配偶權,故判賠2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在去年發現,身為台大醫院主治醫師的丈夫經常無故外出,並趁深夜與他人用手機互傳訊息。本來她並不以為然,但丈夫竟在某天深夜以「運動」為由出門未歸,於是她便偷偷查探了丈夫的電腦及手機,這才抓包對方私下與醫院中的女助理竟已交往超過一年。
人妻發現,丈夫與女助理私下經常互傳「愛你」、「我想你我的女人」、「我又裂傷了」、「你先進房間」等曖昧訊息,顯見2人曾私下開房發生性關係。此外,女助理明知醫師是有婦之夫,竟還介入2人婚姻,故人妻決定向她提告求償50萬元。
女助理在法庭上辯稱,醫師曾多次向她抱怨家庭生活不溫暖,並對她發動猛烈追求,而她又因為剛好離婚、需單獨扶養2子,故一時意亂情迷答應交往。不過,女助理強調,她與醫師的交往僅限「精神層面」,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至於訊息中的「撕裂傷」是指她腳趾頭受傷、開房則為醫師念及她獨自扶養孩子很辛苦而給予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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