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家防中心今年3月7日一名72謝姓老翁突然闖入,只因他不滿家防中心社工對他們夫妻處理方式,竟事先身上淋滿汽油,手中握著打火機揚言自焚,事後警方到場將他逮捕送辦。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公眾罪,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但謝翁主張,因為怕傷到別人,所以先在家防中心對面的馬路旁將所有的汽油都淋在身上,汽油桶放在路邊,沒有帶去家防中心,並無要放火燒燬新北市家防中心的意思。
法官認為,謝翁雖有撥灑汽油於自身之行為,然其主觀之真意並非是要放火燒毀家防中心,最終依恐嚇公眾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