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偵辦竹北天坑事件,檢察官認定,新竹縣長楊文科因涉嫌圖利建商「豐邑機構」違反建築法令讓「豐采520」復工,造成周邊道路8次坍陷,1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律師黃秀惠分析,楊文科聲稱是勇於面對「人民」陳情事件,研判檢察官應會斟酌首長對於能不能復工有行政裁量權的空間可辯解。又因為檢察官沒有楊文科收黑錢的證據,才沒用10年起跳,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辦他。
更多新聞:兆富吸金案起訴152人!「高報酬」吸金130億、800人受害
黃秀惠表示,從起訴資料可知,楊文科被控在未查明建案基地周邊多次坍塌原因下,一再聽憑建商請託,指示工務處長江良淵替豐邑機構解套,不避嫌收取該建商提供的競選總部、餐券、餐食招待,讓建商3次違法復工,更造成2023年4月27日的坍踏,導致特斯拉掉落坑洞,涉犯《貪污治罪條例》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私人不法利益罪嫌,為5年以上,得併科3000萬以下罰金之罪。
更多新聞:楊文科涉貪遭起訴!圖利護航天坑建商 犯罪所得飆2.5億
黃秀惠說,本案中所謂的2.5億犯罪所得,是指縣府護航豐邑機構,讓豐邑減少因遵循建築術成規所需要的巨額支出,而非楊文科本人直接收了2.5億;而圖利罪的構成要件,只要「故意、違反法令、使他人獲得利益」即構成犯罪,本案除楊文科有合法收受建商申報政治獻金87萬元外,並無查到黑錢輸送,因此只用圖利罪辦他。
更多新聞:33度與建商聯繫!約飯店總統套房承諾復工 楊文科說話了
黃秀惠說,若檢察官有找到楊文科直接受賄證據,才可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可用「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刑度為10年以上,最重可判到無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之違背職務收賄罪辦他。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